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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博物馆建设,提升科普及社会服务功能,弘扬志愿者精神,向志愿者提供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多元舞台,促进和谐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我馆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志愿者是指基于共同的信念和责任、不为谋取物质报酬、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服务和帮助的个人。
第三条 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志愿者是以博物馆为平台,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服务大众,以科学文化知识普及为己任。
第二章 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条件与岗位分配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和校党委提出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指示,大力弘扬新时期志愿服务精神,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辽宁古生物博物馆为主要工作目标,推动本馆事业蓬勃发展。与此同时,提高广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的科学知识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五条 大学生志愿者基本条件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自愿担当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志愿者;
形象端正,态度热诚,身体健康;普通话较为标准和流利,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流能力;
接受辽宁古生物博物馆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
遵守辽宁古生物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博物馆的任务分配和安排;
有志愿服务经历者或有特殊才能者优先。
第六条 大学生志愿者类别及服务岗位
讲解服务:主要为观众参观提供讲解服务;
引导咨询服务:主要为观众提供参观咨询与引导服务;
安全服务:主要从事维护展品安全和观众安全等;
化石修复服务:主要是专业技师的指导下从事化石的修复,以备参观之须。
第三章 大学生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大学生志愿者的权利
(一)工作保障
1、博物馆提供工作制服;
2、工作期间的餐饮。
(二)激励政策
1、我馆将与校团委共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志愿者工作任务的学生授予“沈阳师范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可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2、我馆通过开设通识选修课的形式,对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环节要求并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可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
3、对于非师范专业学生,经过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到本馆实习者,本馆将给出实习鉴定,成绩合格者将获相应的实习学分。
4、在读研究生志愿者,我馆将为该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作为社会实践相应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
第八条 大学生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服务承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时间原则上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周不少于2次,每学期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0小时;
(二)按时参加博物馆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
1、专项培训:主要向大学生志愿者发放培训学习资料,并进行课堂面授等,时间约2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接待礼仪及形体训练、英语培训、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技巧训练、古生物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等。
2、现场实践:主要安排大学生志愿者到博物馆进行岗位实习。
(三)志愿者在本馆的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
(四)自觉遵守博物馆志愿者的服务规范。
第四章 大学生志愿者管理
第九条 凡符合本章程规定者经申请考核合格后可成为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大学生志愿者,以一年为期限。届满志愿者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经批准,服务期可顺延。
第十条 我馆向志愿者发放《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人手一册,附本人照片,加盖公章生效。志愿者及督导部门需认真填写《服务手册》上的相关内容,给予每个志愿者正确的评价及建议。
第十一条 志愿者上岗时着装规范,佩戴志愿者标志,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第十二条 每次志愿服务应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更改工作时间,应提前向相关负责人提出。
第十三条 志愿者工作时应展现文明礼貌的风采,举止大方,言辞得体,微笑服务。不说粗话脏话,不能与观众发生争执。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如矛盾无法当场解决,则应避免任何争执冲突,事后提请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解决。
第十四条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发现安全、卫生或展场陈列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展场值班人员。在观众人数较多、场面拥挤时,要配合馆方管理人员做好人群的疏导工作,能够配合处理或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如游客摔倒、碰撞、突发疾病、火灾等。
第十五条 志愿者依据本人意愿,可随时申请退出志愿者队伍。退出时须提交《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志愿者退出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博物馆有权取消其志愿者资格,被撤销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辽宁古生物博物馆的志愿者:
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
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博物馆及志愿者形象者;
违反《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章程》者;
工作态度消极,多次受到观众投诉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古生物博物馆所有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辽宁古生物博物馆
2011年3月14日